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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19-06-03 04:43    来源:人大办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1、承办省、市人大交办的有关城建环资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2、检查了解与委员会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向主任会议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与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和建议。

3、做好常委会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活动中的有关工作;对与委员会有关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4、办理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交办的议案、建议;联系城建环资方面的县人大代表,接待有关来信、来访,承办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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