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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蔡圣抗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02 04:37    来源:人大办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经庐江县人民政府县长许华为提请,201894日,庐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决定:

任命:

蔡圣抗为庐江县商务局局长;

夏旭东为庐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张保为庐江县民政局局长;

孙志宏为庐江县司法局局长;

王本亮为庐江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

免去:

王友鹏的庐江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陈自忠的庐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管玉春的庐江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薛林华的庐江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庐江县人大常委会

                                      201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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