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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汪晓兰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3 04:12    来源:人大办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县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经庐江县人民法院院长金峰提请,2019329日,庐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决定:

免去汪晓兰庐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庐江县人大常委会

201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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