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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成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8-29 07:48    来源:人大办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庐人常〔201921

 

关于张成林工作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许蔚军提请,2019827日,庐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决定:

免去:

张成林的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庐江县人大常委会

2019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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