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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宛海学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9 09:25    来源:人大办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县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2020428日,庐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决定:

任命宛海学为庐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高春波的庐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庐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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