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2020年4月28日,庐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决定:
任命宛海学为庐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高春波的庐江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庐江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