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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孔斌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28 02:39    来源:人大办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庐江县人民政府县长许华为提请,2020828日,庐江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决定:

任命孔斌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报庐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庐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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