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监察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世钧提请,2021年4月30日,庐江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张红梅为庐江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夏建民的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庐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