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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伍鹏等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8 03:01    来源:人大办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县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2022228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伍鹏为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苏兵为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陈慧的庐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庐江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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