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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专刊)活人与死人争墓地现象不容忽视

发布日期:2016-08-16 04:51   作者:徐州    来源:柯坦镇人大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改善, 一些富裕起来的人们不思进取, 不追求奉献, 而是在思考生前与死后归宿问题, 生前做豪宅, 未死置“豪穴” 出现了活人与死人争墓地不正常现象, 从不同程度上扰乱了陵园公墓管理秩序,有关部门应引起重视。

据调查发现:在一些旅游景区陵园,墓地争购风十分严重,较好的地理位置成了活人与死人争购的“风水宝地”。 一些有钱健在的“活人” 不惜重金与“死人” 争购“穴位”, 一是为日后离世准备“安身之处”; 二是可以等待时机转手倒卖,获取更大利益。

由于陵园管理是商业行为,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科学管理方法和制约措施,给一些投机商人躜了空子,出现了大量墓地被“空置”、“ 空穴”, 被不法商人长期占有,给殡葬管理带来了不安定因素。

综上所述,笔者和部分人大代表认为;活人与死人争墓地是一种不正常社会现象,应引起社会和相关部门重视。一是要制定出台相关制约措施,严厉禁止“活人” 购买 “穴位”, 一经发现,立即取缔;二是陵园管理部门要严格手续,出售“墓穴”时,要出具地方民政部门和公安部门“死亡” 证明,方可办理出售事宜,并限期归土入穴,超过时间应予以收回,严禁备用“ 空穴”, 长期占有;三是要严格杜绝“关系穴”、“ 人情穴” 墓地现象,坚决禁止“活人” 购买墓地现象,一经发现,及时制止,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渎职责任;四是要规范建立陵园经营管理机制,实行入殓者一人一穴制,不准备置“ 空穴” 长期占有,更不准将墓地作为“商品” 倒卖,获取不义之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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