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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之声)关于贯彻落实《环保法》有效实施的意见和建议

发布日期:2016-10-10 02:29   作者:刘宪平    来源:龙桥镇人大    阅读: 次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县环保局大力支持下,龙桥镇高度重视环保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环保意识,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有效防止和遏制了环境污染行为。龙桥镇人大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视察,听汇报,看重点,就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有效实施区域治理,提出六点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机制,明确目标责任。镇政府在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分管副镇长为副组长、镇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设立了环境保护办公室,确定专人从事环保工作。同时,要逐步健全环境保护工作制度及检查制度,采购PH值测试计、流量计、GPS定位仪等专业的环境监测设备,提升环保实际工作能力。在工作考核方面,镇要将任务分解至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将环保工作作为对各村(社区)考核的重要指标。围绕重点企业环境监督管理,要求不折不扣建立专门的环保组织机构,健全各项环保制度,保证环保资金投入。从而与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支持,形成强大合力。

二、加强环保宣传,增强全社会环保意识。结合文明创建等工作,要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环保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同时对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要进行科学广泛地深入宣传,进一步增强畜禽养殖企业的环保意识。

三、严格环保管理,注重环境保护效果。镇政府始终要把污染源的治理作为工作的重点,定期不定期组织进行河道垃圾杂物集中整治行动,配合县级做好打击非法盗采行动,提高对水源环境、大气环境、国土资源等方面保护能力。为保证环保责任落实到位,做到有问题必须整改,有盲区必须治理。

四、加大投入,加快环保基础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不断升级污水处理系统。二是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推行净化沼气和探索推广农田处理等适宜技术为主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模式。三是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最高效地利用绿色能源,最有效地利用生态肥料。四是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在水源保护区内安放围网,设置界标、交通警示牌、宣传牌。

五、突出重点到位,落实时段节点工作。一是做好全年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紧抓秸秆禁烧,确保“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二是完成黄标车淘汰工作任务,按序时进度实现119台黄标车全部如期淘汰。三是实施国开行二期黄屯河、失曹河治理工程,确保重点环保工程正常竣工使用。四是要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保护日常巡查执法工作,并配合做好环巢湖五期小流域污染治理项目摸排申报工作。

六、接待群众来访,维护群众利益。环境保护工作不仅要靠政府监察执法,还要依靠群众力量参与监督。据统计,今年以来,龙桥镇党政、人大主要负责人共接到与环保相关群众来访12人次,反馈问题7件,内容包括矿区水源污染、新中远化工烟尘污染、龙桥铁矿“炮震”等,现已解决6件,下剩1件正在积极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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